宿迁市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查询系统的建立,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公示备案价格范围对外宣传、公示、销售住房,严格执行房价“一价清”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

扬子晚报网10月25日讯(记者 高峰)商品住房价格,是市民最关心关注的热点民生商品价格之一 。25日上午,宿迁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今年7月,市物价局建立了市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网上公示查询制度,市民在购房前,可直接登录物价局的网站查询市区商品住房的价格。

2017年5月,为遏制宿迁市区房价过高过快上涨,宿迁市政府通过会办,明确市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调控管理措施。在价格备案调控管理过程中,宿迁市物价局发现个别企业市场定价不科学不合理,购房户反映个别开发企业存在对外宣传价格超过备案价、现场明码标价不合理、捆绑销售等行为。

为进一步督促和引导企业科学合理定价,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规范企业市场价格行为,提高价格备案透明度如何查询天津新房备案价,方便百姓查询,宿迁市物价局建立了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网上公示查询制度,在市物价局网站上建立专项公示栏,将市物价局备案的商品住房一房一价表即时上传向社会公示,供开发企业参考,供购房户查询。

如何查询天津新房备案价

公示内容共有14项如何查询天津新房备案价,即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地址、楼盘名称、销售均价(最高、最低)、楼号、楼层、房号、户型、层高、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面积、销售单价(最高、最低)、销售总价(最高、最低)。因宿豫区、苏宿园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分别在宿豫区物价局、苏宿园区经济发展局,所以这两个区的备案价格公示不在市物价局网站公示范围。

宿迁市区商品住房备案价格查询系统的建立,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公示备案价格范围对外宣传、公示、销售住房,严格执行房价“一价清”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对开发企业虚假宣传价格信息、超过备案价销售商品住房、以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住房价格等行为,物价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据宿迁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开发企业备案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和一房一价不一样,是因为销售均价是一房一价汇总后的平均销售价格。价格部门目前调控的是销售均价,均价确定后,企业可以根据均价水平自主确定一房一价。按照控制开发企业虚高报价有关规定,企业申报价格时,应同时申报优惠幅度,优惠幅度最高不得超过8%。

那么如何实现这个8%的优惠幅度调控目标呢?物价部门表示,将会同住建部门一起,要求企业申报均价和一房一价时,均要同时申报最高和最低两个价格,两者相差幅度不得超过8%。开发企业现场标价和实际成交价的实际优惠幅度,只要没有超出最高价和最低价两个备案价格范围,都是符合规定的。

物价部门提醒说,目前,个别民营网络媒体在转载引用市物价局网站公布的一房一价备案表时,存在断章取义,建议购房者在看到自己需要的商品住房备案价格报道时,一定要上“宿迁市物价局”网站查询求证,以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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