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人士限购1套[摘要]2017年3月31日下午,天津出台楼市调控新政,明确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房。这是继去年国庆出台楼市调控后,天津再一次深化限购政策。
天津楼市调控:4月1日起单身人士限购一套
2017/03/31 18:26:00 来源:方天下观点(11883)
[摘要] 2017年3月31日下午,天津市出台调控楼市新政,明确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人士,包括未婚、离婚人士,暂停购买除滨海新区以外的新房。城市新区。
2017年3月31日下午天津房子限购时间,天津出台调控楼市新政策。 其中,深化区域性住房限购政策,对在本市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地居民实行限制。 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户籍家庭和成年单身人士(含未婚、离婚)暂停购买本市(滨海新区除外)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
同时,非本地居民在天津购房需提供三年内连续两年以上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补缴的社保、个人所得税不得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这是继去年国庆楼市调控后,天津第二次深化限购政策。
去年9月30日,天津市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包括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和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拥有本市一处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暂停在本市六区及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六区和武清区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新政全文如下: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抑制房地产泡沫,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区域限购
对在本市拥有一栋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栋及以上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一栋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人士(含未婚、离婚),暂停办理在城市。 本市(除滨海新区外)将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房的,须提供3年内连续2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证明。 补缴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的证明不得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2.深化差别化住房信贷
为保障本市居民和外地在津就业人员合理住房需求,打击利用金融杠杆炒房,进一步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具体措施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并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会同天津市银监局。 有关部门应当为贷款银行查询借款人户籍、住房、婚姻状况等信息提供便利。
3、增加住宅用地供应
充分发挥土地供应调节房地产市场来源的作用,增加住宅开发用地供应,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开工上市,平衡市场供需。 对于市场预期较高、可能产生高价土地的新出让住宅用地,采取“限地价争地价”、“限地价争自有租赁房”、“限地价”等措施。采取“争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调控地价、稳定房价。 市场预期。
四、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调控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新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应当合理定价并如实申报价格。 新建商品住宅申报的销售均价显着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或附近同类型在售商品房成交均价的,实行必要的价格指导。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方案条件的,暂不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
五、加强新建商品房挂牌管理
为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惜售,保证新建商品房及时投放市场,对未在30日内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销售许可证的,取得基础验收合格证后须于2017年6月1日前办理销售许可手续; 未及时整改的,将在各大媒体公开曝光,并由市国土房屋管理局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违约行为未纠正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母公司、子公司不得使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母公司、子公司的名义。 该市参与土地招标。
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各级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检查,持续整顿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公司、中介机构垄断住房资源、操纵市场价格、制造虚假信息等各种违法行为。宣传误导市场预期,提供虚假证明扰乱市场秩序。 严肃查处“首付贷”等违规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的行为。 要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公开曝光、暂停网上签约、行政处罚等措施天津房子限购时间,严肃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暂停金融担保合作、限制参与土地竞价。
本实施意见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此前相关政策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