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小学转学阶段要求通知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我区结合当地教育实际,特发布以下通知:一、转学原则在整体把握当地教育资源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学校的承受能力和社会实际需求。确有学位的情况下,我们将接收手续齐全且验证合格的学生,并在报名结束后根据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入学。二、转学材料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6月25日—6月26...
天津港保税区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小学转学阶段要求通知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我区结合当地教育实际,特发布以下通知:
一、转学原则
在整体把握当地教育资源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学校的承受能力和社会实际需求。确有学位的情况下,我们将接收手续齐全且验证合格的学生,并在报名结束后根据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协调入学。
二、转学材料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6月25日—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需要办理转学登记的学生家长,请于6月19日8:00-6月20日18:00登录天津港保税区幼儿园和中小学学位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学校将于6月21日18:00前向家长发送短信,通知到校审核时间。
审核地点:
申请转入空港区域五年级的学生: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天津空港经济区东六道39号)
申请转入空港区域二、三、四、六年级的学生: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实验小学(天津空港经济区兴宇路50号)
申请转入临港区域的学生: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实验学校(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黄浦江道229号)
三、转学对象和条件
具有天津港保税区常住户口的学生,其户籍的户主、在区内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果是我区集体户籍的学生,则必须实际居住在该区域内。
2022年11月完成预约登记且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具有小学学籍且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是正常状态的小学在籍学生。
四、审核材料
本区户口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集体户要提供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申请人和学生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区内租住的集体户必须提供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转学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