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电子证照: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申领实体证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进一步开展“减证便民”的工作要求,天津港保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会同多个部门发布通告,自2023年3月15日起全面启用电子证照。电子证照在生效方式、法律效力和应用场景等方面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需要申领实体证照,已发放的有效纸质注册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证照种...
天津港保税区电子证照: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申领实体证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进一步开展“减证便民”的工作要求,天津港保税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会同多个部门发布通告,自2023年3月15日起全面启用电子证照。电子证照在生效方式、法律效力和应用场景等方面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需要申领实体证照,已发放的有效纸质注册证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证照种类
电子证照包括35种,如天津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等。
证照生效方式
电子证照严格按国家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作,证照由“滨海新区电子证照信息采集系统”自动生成,加盖多重审批专用章后生效。申领、查看并亮证可通过“津心办APP”或“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完成。
证照法律效力
电子证照是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载有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法律电子证件,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作为市场主体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
证照应用场景
企业可通过“津心办”移动端或“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查询并出示带有实时时间码的电子证照信息,供保税区监管部门监管核验使用,原则上不再强制要求出示纸质证照。政务服务部门优先采用电子证照,不再强制要求办事人提供实体证照。
推行电子证照对提升行业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有着重要意义。保税区精准施策,打通信息数据互通互用,实现数字技术赋能政务服务,为企业节约办事成本,让保税区企业群众享受到更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