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北京市于3月21日发布了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十五条“加强引进人才落户保障”提到,以下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落户北京:基本条件1. 拟引进的人才应无刑事犯罪记录,并在聘用单位工作满2年。2. 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三城一区”引进的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者可以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3. 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
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
北京市于3月21日发布了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其中第十五条“加强引进人才落户保障”提到,以下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落户北京:
基本条件
1. 拟引进的人才应无刑事犯罪记录,并在聘用单位工作满2年。
2. 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三城一区”引进的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者可以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
3. 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调随迁。
建立优秀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来京工作,可快速办理引进手续:
1. “海聚工程”的中国籍入选专家;
2. “万人计划”、“高创计划”、中关村“高聚工程”的入选人;
3.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
支持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引进人才
1. 在京承担国家和本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工程等任务或进行其他重要科技创新的优秀人才团队,其领衔人可以办理人才引进;由2名国家或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推荐,优秀人才团队的成员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2. 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5000万元以上(含)或近3年累计获得7000万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自主投入资金或融资资金到位且运营效果良好的,其主要创始人和核心合伙人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1亿元以上(含)或近3年累计获得1.5亿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自主投入资金或融资资金到位且运营效果良好的,由2名主要创始人或核心合伙人推荐,其团队成员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3. 市属各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总公司及其他相应单位实施的重点人才工程中创新创业成效突出的入选人,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及科技创新服务人才引进力度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 “中国专利金奖”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