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在津工作的外省市户籍居民,只需要提供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无房的,即可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仍执行原购房套数政策。四、我家有1套暂时闲置的小户型住房,近期计划购买1套新房,改善居住条件,政策出台后我可以购买吗?
最新大消息:9月16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等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监管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从保障住房刚性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四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
官网通知发布后,将是天津房地产市场最大的利好机会,从保障刚需、配套改善、信贷调整、人群细分等方面,给天津楼市带来了最好的良性发展政策。
一图了解最新政策
最新政策文字解读:
1、在保障住房刚性需求方面:
《通知》提出两项措施: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落实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财政、税收、公共服务等支持政策,支持租赁住房建设、改造和盘活,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解决符合要求的新公民问题。 、青少年等群体住房困难,促进供需适应。
发展住房长期租赁市场,引导住房租赁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扩大住房供应,稳定住房租赁水平,满足多元化住房需求。
为支持新公民合理购房需求,非本市户籍并在本市就业的新公民、高校毕业生,可凭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在本市购房。 滨海新区仍执行原购房政策。
2、在支持改善住房需求方面
《通知》提出四项措施
针对附近养老、多子女带来的改善住房需求天津房产新政策,《通知》明确,对于60岁及以上的居民家庭和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多子女家庭,可以使用户口簿在本市原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再购买一套住房。
为盘活居民拥有的闲置房屋,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家庭通过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平台筹集原有住房并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使用的,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内,可以在本市原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再购买一套住房。
为支持居民家庭“卖旧买新”、“卖小升级”等住房置换需求,《通知》明确,居民家庭持有本市住房限购令中的限购住房后,面积达到限购限额后,将出售其中一套住房。 ,可购买一套房屋,但家庭房屋总数不得超过2套。
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房屋被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居民,可以按照征收协议购买房屋。 新购房屋价格不超过房屋补偿款的,免征契税; 新购房屋价格超过房屋补偿款的,免征契税; 超过限额的,将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三、住房信贷政策方面
《通知》提出两项措施
优化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首套房认定标准,适当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 无个人购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不拥有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对于已还清购房贷款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的,适用首套房贷款政策。 同时,加大对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金融支持力度。 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
为减轻居民利息负担,对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家庭,首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不得低于市场报价利率20个基点。同期贷款,第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得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四、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四项措施。
加大房地产金融支持力度,《通知》要求商业银行积极满足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依法支持盘活存量非住宅项目,保持房地产开发平稳有序释放贷款,支持房地产项目和参与企业、物资供应商合理的融资需求,保持上下游房地产企业持续稳定的融资,保障项目建设。
同时,优化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降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应税毛利率。 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住房、限价住房、危房的,应纳税毛利率按3%确定; 对于其他开发项目,应税毛利率为15%。
《通知》还从优化新增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比例、落实阶段性土地出让扶持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配套政策。
购房政策咨询Q&A
1. 我是一名在天津工作的新公民。 可以在天津买房吗?
答:可以,外省市户籍居民在天津工作只需提供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如果本市住房限制限购区内没有房屋,则可以在本市购房。 滨海新区仍执行原住房购房政策。
2、我家的住房套数已达到限购限额。 为了照顾附近的老人,我可以在我家附近再买一套老人房吗?
答:可以,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内已有两套住房的60岁及以上家庭,可以再购买一套; 拥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再购买。
3、我家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生了两(3)个孩子。 家庭人口增加后,可以再买房子吗?
答:可以,对于有两个及以上孩子的多子女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内已拥有两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一套住房; 拥有三套以上住房的,不得再购买住房。 买。
4. 我家有一栋小房子,暂时闲置。 我打算在不久的将来购买一套新房子,以改善我的生活条件。 政策发布后还可以购买吗?
答:可以,如果您通过本市保障性住房开发平台自筹闲置小户型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且租赁期限不低于5年的,可以按照本市保障房标准购买。原住房限购政策。 1 栋房子。
5. 我的房子因地铁建设被征用了。 我还可以买房吗? 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可以,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房屋被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居民,可以按照征收协议购买房屋。 契税方面有优惠政策。 新购房屋价格不超过房屋补偿金额的,免征契税; 新购房屋价格超过房屋补偿金额的,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6. 我的家人第一次买房子。 申请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是多少?
答:无个人购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家庭,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天津房产新政策,最低首付比例为30%; 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目前为4.1%。
7. 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已经卖掉了。 我没有拖欠贷款记录,在天津也没有房子。 申请住房贷款购买另一套房子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是多少?
答:最低首付比例为30%; 贷款利率不低于20个基点减去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目前为4.1%。
8. 我名下已经有房子了。 为了改善生活条件,我需要购买第二套房子。 首付比例和利率是多少?
答: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 第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不得低于相应定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目前为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