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上述通知印发的《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天津市将进一步严格2020年高考报名管理和资格审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学籍管理,严禁非正常学籍迁移,严禁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
天津严把2020年高考报名资格严禁学籍异常转移
论文2019.11.1215:54
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将于11月15日开始。11月11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主办的招聘信息网发布了《市招生委员会关于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通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天津市招生委员会高发[2019]25号)。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上述通知印发的《2020年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天津市将进一步收紧2020年高考报名管理和资格审查,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学籍管理天津房子学籍占用查询,严禁异常学籍转移、学籍空置、学籍分离等行为。
《规定》指出,所有报名考生必须接受各报名单位的资格审查。 不接受资格审查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天津房子学籍占用查询,不得参加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此外,《条例》所附的《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从七个方面强调了资格审查工作的纪律要求和违规行为的处理:
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籍管理,严禁非正常学籍转移、学籍空登记、学籍分离等行为。
二、各高中要规范办学活动。 不得招收贷款学生、转学生或旁听生。 不得接受非本校注册考生的申请。 不得提拔非本校就读的考生作为本校学生。 不得为非本校注册的考生颁发证书。 任何与高考相关的推荐证明材料。
三、各区招生办公室要主动配合本区公安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对户籍、学籍有异议的考生进行核实。
4、考生如有空学籍、未入学等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开除学籍。 对违规参加高考的高中非应届毕业生,取消其当年报考资格,毕业当年不得报考高考。
5.对通过非正常户籍转移、提供虚假户口、假身份证、假学历、假学籍等虚假材料或者隐瞒手段取得高考资格的,取消其注册资格和入学资格。按照相关规定。 已晋升高等院校的,将被取消学籍,违规违纪行为将记入个人档案。
六、资格审查过程中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以及为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教唆、协助、配合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法规; 构成违反纪律的,按照党和国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有关规定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建立投诉举报制度。 各区要向社会公布高考报名举报热线,接受社会各界对普通高考报名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或举报。 对于发现和查处的违法违纪行为,我们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