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二手房网签合同样本6、在乙方为甲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期间,如该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该房屋为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1、按照该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约定的有关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税、费和抵押登记费用的承担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该费用先行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1、天津市二手房网上签订合同样本
客户:(以下简称甲方、买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方:(以下简称丙方、卖方)
买卖双方签订了位于重庆市的买卖(中介)合同(以下简称“房屋”)。 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贷款申请事宜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年; 贷款金额:人民币。 上述事项尚需贷款银行批准。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其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贷款银行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视为乙方已完成该事项。 2、乙方根据贷款银行的需要,为甲方的银行贷款提供定期担保。 担保期限为自贷款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房屋抵押完毕并将《房产证》返还贷款银行为止。 若贷款银行不要求乙方提供定期担保,甲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全额服务费。
第三条 贷款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1、贷款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天津房产网签合同查询,由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2、因代理贷款产生的邮寄费用(包括乙方向甲方邮寄信件的复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符合相应贷款条件,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和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及时。 否则,甲方应自行承担责任。 甲方除乙方已收取的贷款服务费不予退还外,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按规定需甲方亲自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在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到达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甲方未能现场办理的,甲方应按每天40元的标准向乙方额外支付贷款服务费。
3、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同意乙方将抵押登记后的《房产证》移交贷款银行保管。 甲方迟延提交审核材料或拒绝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包括因甲方其他纠纷导致房屋被司法冻结、查封的情况),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开展工作的甲方应按实际延误情况向乙方额外支付贷款服务费30元/天; 逾期超过5天的,将额外加收60元/天的贷款服务费。
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5、如果甲方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义务,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若合同终止时贷款银行已发放贷款,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支付全部借款(银行发放的贷款金额及相应利息),乙方应将其转给银行。
6、乙方为甲方提供定期担保期间,若房屋过户至甲方名下,甲方将用该房屋为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在贷款银行、登记机关等规定的期限内或收到相关证明和资料后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办理委托。 因贷款银行或登记机关原因导致相关事宜无法按时办理的,乙方免责。
2、乙方向甲方贷款银行提供定期担保。
3、乙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通知义务。
4、乙方所收取的各项税费均应使用专用资金,并按时缴纳,不得挪用。
第六条 丙方责任
1、甲方同意使用贷款支付购房费用。
2、丙方应履行房屋过户登记中的责任,包括缴纳税费、及时提供信息、人员及时到达等。
3、因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丙方除需分别向甲、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外,还应赔偿甲、乙方一切损失。 若贷款银行已发放贷款,丙方应立即向乙方支付贷款及相应利息,乙方应将贷款返还银行。
第七条 送货地址的确认
甲、丙双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相关文件的邮寄地址为:
甲方收件人:,地址:
丙方收件人:,地址:
如未填写,甲方、丙方确认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地址为相关文件的邮寄地址。 乙方将相关文件发送至上述地址3天内天津房产网签合同查询,即视为已送达,并已履行通知义务。
第八条 特别协议
1、根据房屋买卖(中介)合同,房产过户登记税费、抵押登记费等费用由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预先向乙方缴纳,由乙方代收代缴。 。
2、如费用承担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乙方将不会向贷款银行发出贷款通知,并承担未能按时发放贷款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三方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三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丙方:
年月日
2、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地址;
2、房屋的位置、面积、范围;
(三)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使用期限;
4、房屋的使用性质;
5、房屋的结构、质量、装修标准、配件、配套设施等;
6、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房屋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7、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的期限;
8、维修资金的处理;
9、其他约定事项,如水、电、热、煤气等费用及转账;